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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签署合作办学框架协议

摘要:11月26日,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与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柴心记,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士强,我校党委书记安立元、校长邢学军及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宋福斌等双方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签约仪式。

1126日,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与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合作办学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柴心记,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士强,我校党委书记安立元、校长邢学军及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宋福斌等双方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邢学军首先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陈士强和柴心记分别致辞。宋福斌与安立元代表双方单位共同签署了《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山东梆子实验剧团)与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我校将与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艺术创作生产、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安立元对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长期以来对我校戏曲专业办学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将“政府支持、行业指导、校团合作、学校培养”四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融合,为培养优秀戏曲艺术人才提供有力支持。宋福斌希望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携手并进,积极探索战略性合作新形式,共同振兴山东梆子事业发展。

我校党委副书记郭福苓、副校长逄焕泽,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胡学林参加仪式。签约后,陈士强一行参观了我校解放路校区和地方戏专业课堂教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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