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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学生医保、商保理赔须知

摘要:“医疗费用索赔”一般包括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索赔和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费用索赔两种。

“医疗费用索赔”一般包括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索赔和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费用索赔两种。

医保范围:

1、意外伤害门诊可就近到正规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治疗(济南、外地治疗均可)

2、一般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济南治疗可以,外地不可以)。

3.因意外或急诊引起的住院可以在外地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

商业保险范围:

1、意外伤害门诊可就近到正规县级以上医院门诊治疗(济南、外地治疗均可)

2、一般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济南、外地治疗均可)

理赔需提供的材料为:

1.学生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主页,索引页、学生个人页,父或母个人页的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如果被保险人所在户口的户主不是其父亲或母亲,需另外提供出生证明。

2.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其父亲或母亲的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后在手写一遍银行卡号和户名;

3.门诊病历原件(需盖“急症”章);

4.门诊发票原件(其中意外伤害门诊发票需盖“急症”章);

5.费用明细清单(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的明细单);

6.药品处方;

7.相关检查报告单(B超、X光、CT、MRI);

8.诊断证明原件;

9.住院病历(含首页(需加盖医院公章)、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

10.住院发票原件;

11.住院期间的用药汇总明细;

12.因意外或急诊引起的住院须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13.如有社保,需提供医保结算单。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需提供的材料的1-8项。

意外伤害住院或疾病住院报销需准备1-13项材料。

在保险期间,同学们无论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或家庭中,发生意外伤害或患疾病后需要门诊治疗或住院,一定及时通知学校苗老师,(电话:0531-82158286)治疗结束后将上述材料及时交到苗老师处。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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